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
集团内部信息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使集团内部信息管理规范化、程序化、迅速快捷;
第二条集团计算机信息系统内容涉及:
机房、计算机硬件和软件、局域网、网页、
集团网站、集团所有信息数据、互联网及其他一切与信息系统有关的使用和管理事项
(涉及台式计算机、笔记本计算机,服务器、
UPS、网络互换机、网络路由器、防火墙、监控服务器
、存储介质等
)。第三条集团计算机信息系统由信息科统一管理
、维护对使用单位和个人进行业务指导、培训和考核
,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
请按照《计算机信息系统
管理规定》
使用和管理信息系统。
第四条集团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本着“总体规划、分步实行”的原则。
系统建设应综合考虑成本费用、效率效果以及先进性和合用性。
第五条本制度只涉及
微型以上档次的计算机管理,不涉及工业过程控制的计算机管理。
第六条本制度合用集团
公司及各事业部和分、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各单位)
。第二章职责权限
第一条信息科负责
集团与计算机信息有关的一切平常事务,重要职责:
信息科负责机房和
集团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资产管
理等平常事务;
负责计算机 ...                                        
                                    
附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