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2020
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业务问题解答
本问题解答是依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规章,
专门是近一年来国家新出台的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对实际工作当中涉及到政策变化需要衔接说明的内容或者纳税人询问比较多且具有一定代表性的问题所做的解答,对在日常工作中或在历年汇算清缴问题解答中
差不多明确至今
仍旧有效的问题,以及纳税人
差不多熟悉把握的政策不属于本次问题解答的列举
范畴,纳税人对本问题解答的具体内容或其他涉税事宜如存在疑问,请向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具体咨询。
一、应税收入
〔一〕关于政策性搬迁收入应是
直截了当
从政府财政、土地部门取得的收入问题,实际工作中应当如何
把握?解答:依照青岛市地点税务局 青岛市国
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青地税发〔
2020
〕106号
〕第一条〝搬迁企业取得的政策性搬迁收入应是从政府财政、土地部门
直截了当
取得的收入。对搬迁企业
直截了当
从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企业取得的补偿,不属于
通知中所称的政策性搬迁收入。
〞上述规定是指搬迁企业按照政府规定的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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