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宿舍管理
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员工宿舍的管理,保证宿舍的安全、文明、整洁,使员工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住宿员工。
第三条责任部门:公司员工宿舍管理由
行政部负责;设立一名宿舍管理员,每间宿舍设立一位宿舍长,履行宿舍长职责并享有专属岗位津贴待遇;
1、0~4人(不含
4人)在宿,
元/月;2、4~6人(不含
6人)在宿,
60元/月;3、6人以上在宿,
100元/月。管理员职责包括:负责员工宿舍公共设施的购买、维护及统计报修,监督检查员工宿舍的各种安全、卫生情况。
宿舍长职责包括:严格执行公司宿舍管理制度,做好模范,负责日常卫生值日安排及监督,日常防火防盗安全检查及提醒,意外安全事故上报和配合调查。
第二章入住与退宿相关手续
第四条员工申请住宿条件及方式:
4.1公司员工于辖区内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至
行政部申请住宿。
4.2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4.2.1
患有传染病者。
4.2.2
有不良嗜好者。
4.3不得携眷住宿。
4.4需遵守本管理
制度。第五条退宿:员工离职
(包括自动辞职、解聘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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