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主播
经纪合同
甲方(经纪方):
。住所:。乙方(艺人):
。艺名/昵称:,身份证号码:
。电话:,电子邮箱:
。住址:。鉴于:1.甲方是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持续经营的公司,具有专业、丰富的经纪资源。
2.乙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拥有良好的演艺才能或艺术天赋,有志于逐步提升演艺水平和知名度,愿意按照本合同约定委托甲方作为其演艺事业的独家经纪人,甲方同意接受乙方委托。
3.现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友好协商于
年月日在市区,达成如下协议。
定义解释:
1.视频电商直播平台:指
多媒体互动
电商直播
平台及其下级各子域名等和软硬件客户端,以及该平台对应的无线增值业务。接收终端包含但不限于台式计算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
PAD、手机客户端等接收终端,以及未来可能出现的以信息网络为传输渠道的终端
,如淘宝、蘑菇街、京东
等网站及子网站、客户端、
APP应用以及将来新注册、开发的与视频直播业务有关的一切网站、应用等的总称。
2.演艺事业:指艺人参与的和演艺有关的商业性或非商业性的各种活动以及与艺人公众形象有关的事务
,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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