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应急管理部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一、基本情况
  2020年,应急管理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23号)要求,不断创新公开形式,丰富公开渠道,拓展公开内容,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同时积极答复公众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回应公众关切,接受社会监督,各项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一)主动公开重大自然灾害应对信息。通过各种渠道,主动向社会公开针对重大自然灾害启动国家救灾应急响应、下拨中央财政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和调拨中央储备救灾物资等情况。每月、每季度、半年、年底定期组织召开国家减灾委部际灾情会商会,统筹各类平台发布灾情。同时密切关注各地汛情、震情和其他灾情,及时发布灾情和救灾工作信息。
  (二)及时发布灾害警示信息。在应急管理部政府网站专设《灾害预警》栏目,全年发布各类重大灾害警示信息137 ...                                        
                                    
附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