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建设建筑施工
平安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那么第一条 为了贯彻
“平安第一、预防为主
〞的平安生产方针,提高电力建设
平安施工管理水平,保障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
平安和健康,促进电力建设事业的
开展。根据国家有关
平安生产的规定,结合电力建设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电力建设
〔火电、送变电
〕施工企业及其主管部门,工程建设单位和参加电力建设的其他施工单位。
企业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
平安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本规定。应遵循电力建设的客观规律,严格按基建程序和合理工期组织施工。
第四条 企业必须贯彻
“管生产必须管
平安〞的原那么。做到在
方案、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施工工作的同时,
方案、布置、检查、总结、评比
平安工作。第五条 经理是企业
平安施工的第一责任者。应努力改善职工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关心职工生活,注意劳逸结合,在保证职工
平安和健康的前提下组织和领导施工。
平安施工应实行科学管理。依靠科技进步,完善
平安设施,强化
平安教育,提高职工
平安技术素质,逐步做到对事故进行预测、预控。
平安施工,人人有责。企业应不断强化以各级
平安施工第一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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