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总经理职责
⑴、总经理
指导全公司仔细贯彻执行
国度、中央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行业
规范、规程、
规范;⑵、对公司的质量管理负有
片面指导责任;⑶、掌控制定质量方针和质量
目的,并担任签发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命令;
⑷、担任公司的行政管理、财务管理和政治思想
任务;⑸、审查各部门提交的年度
任务方案布置;⑹、对顾客要求评审
结果做出决议;⑺、组织实施公司年度
运营方案和投资方案,并将
制定的管理目的,及时落实到各有关部、室;
⑻、担任并可以参与树立单位委托监理事宜的协商及
树立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签署,合同实行中随时停止督查;⑼、依据合同要求和法人的委托及时任命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成立项目监理部;
⑽、活期组织由总监理工程师
参与的任务汇报会,掌握项目
静态。对公司所监理项目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
平安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协调
任务负指导责任;⑾、深化施工现场
反省任务并听取树立单位或施工单位对监理
任务的建议,以便
改良监理任务,提高监理队伍的业务
水平;⑿、提请聘任或
解职副总经理,聘任或
解职除由执行董事聘任或
解职以外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并
依据公司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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