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建筑物拆除施工协议施工协议
甲方:永春县桃城镇环翠社区居委会居民郑文辉(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永春县石鼓镇吾江村委会居民吕荣聪(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受甲方委托,将北环路征用丰山、洛阳、长安、卧龙社区部分涉及的建筑物拆除项目进行承包施工。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工程规模:北环路征用丰山、洛阳、长安、卧龙社区部分涉及的建筑物拆除项目,约
8000
平方左右,每平方拆除工资元。
2、项目要求:根据北环路征用丰山、洛阳、长安、卧龙社区部分范围进行安全施工。拆除后的旧料归甲方所有,旧料移到红线外。
3、乙方应按照安全技术防护措施组织文明施工,认真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对施工中安全责任均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4、乙方应在拆除户腾空后及时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进度。
5、双方应积极配合做好拆前的建筑物不受其他人破坏和盗走。甲方应配合协助做好水、电及通讯线路的拆迁工作。
6、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共
同协商补充。
甲方:桃城镇环翠社区居委会居民郑文辉
乙方:20XX
年4月5日建筑物拆除施工协议施工协议
[篇2]发包方:
承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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