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档案局信息公开发布运行管理制度
为保证本单位政府信息形成、审核、发布、应急处置等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自治区以及贵港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公开信息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所称政府信息包括:
1、机构职能
;2、法规规章
;3、领导动态
;4、工作动态
;5、决策信息
;6、规划信息
;7、统计信息
;8、财政管理
;9、人事信息
;10、行政职权
;11、信息公开指南
;12、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13、应急监察
;14、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应当让公众知晓的政府信息。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信息形成和发布包括信息采集、内容审核、保密审查、公开审核、形成信息、录入和录入审核、应急处置七个阶段
;前四个阶段属采集信息,后三个阶段属政府信息。
第三条政府信息发布
渠道:①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或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指定的平台
;②贵港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平台
;其他合法渠道。
第四条信息发布遵循合法、及时、真实、“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不审核不公开”和“谁主管谁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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