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春季学期贫困寄宿生
生活补助实施方案
为规范我
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根据
沿教发【2018】136号《沿河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局关于下达2018年春季学期城乡义务教育阶段
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
资金计划的通知》
的相关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适用范围和补助标准
本《方案》适用于我校在校贫困寄宿学生。
生活补助标准:小学每期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500元。
二、享受生活补助费对象:
1、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的条件:
(1)建档立卡的贫困寄宿生;
(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寄宿生;
(3)孤儿、残疾、单亲家庭或父母离异(未再婚)家庭困难的;
(4)家庭有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
(5)父母残疾或体弱多病致使劳动能力较弱或丧失劳动能力的;
(6)因天灾人祸(失火、交通事故等)造成家庭生活困
难的;(7) 多子女上学等其它原因的家庭生活困难的。
(8)对革命烈士子女、独生子女、少数民族家庭子女以及艾滋病家庭子女给予优先照顾。
2、以下不能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
(1)父母双方或一方是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
(2)因购房、投资等导致经济暂时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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