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大型医疗器械购置论证制度
为规范我院医疗设备购置程序,提高医疗设备购置决策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提高医疗设备采购过程的透明度,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论证管理流程
1、医疗设备购置论证的主管部门是设备科。在医疗设备论证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医疗设备购置的论证工作。
2、医疗设备购置论证范围:单台(套)价值人民币
10万元以上的医疗设备,必须经过论证程序,报院长办公会通过后购置。
3、科室应召开科内可行性讨论会,对设备购置项目的必要性、合理性、成本效益评测、人员、场地等进行充分论证。
4、科室经科内论证同意后,提交医疗设备论证表,按照要求规范填写后交到设
备科。5、论证会议召开前,设备科完成相应的调研工作,报请主管设备副院长审核批准后,召开论证会议。
2、论证内容
1、项目必要性:由申请科室从设备购置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分析、临床业务需求的必要性以及是否代表当前主流或先进的医疗设备水平、对业务水平是否具有推动作用等方面陈述。
2、项目合理性:由与会专家讨论所申请设备的档次和数量是否与科室业务的要求相一致,是否具备使用设备或开展相关业务的临床、人员及技术等支撑条件。
3、市场与商务:由设备 ...
附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