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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8 18:49:12
女博士王丽 发表于 2011-12-8 18:43
在这个社会 难道真话这么难让人相信吗 呵呵
虽然大城市漂亮优秀的女性更多 可是打个不大恰当的比方 规 ...
不是相信不相信的问题,我相信你说的是现实存在的问题
但是作为博士,你不可能不可能“爱情”“博士”辞职“这些词很容易受到关注
有哗众取宠的嫌疑,有炒作的嫌疑
而且,还专门跑到很有人气的论坛来发帖子
这种嫌疑更明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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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8 18:51:52
顶你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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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8 18:53:59
有类似经历,支持王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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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8 18:54:01
不过也确实感觉到有炒作之嫌,做人低调点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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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8 18:54:11
endless_way 发表于 2011-12-8 18:49
不是相信不相信的问题,我相信你说的是现实存在的问题
但是作为博士,你不可能不可能“爱情”“博士”辞 ...
不管你信不信 我也是朋友打电话来问 才知道自己一夜之间变成了王丽 要说名气 新浪 凤凰 人民 新华 都不能叫小吧 我就是怕影响面太大 自己也觉得有点儿冤枉 所以才选择了和一个群体的朋友进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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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8 18:55:31
starwy0728 发表于 2011-12-7 16:56
一个连爱情都解决不了的人,可悲
单论这句,好像说的你解决了爱情似的,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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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8 18:58:41
理由选择上有哗众取宠之嫌!内容上支持你!

违约?太正常不过了,只要你觉得这事能你的未来带来的好处大于现在违约造成的不利因素,你们学校也不损失什么,该得的合同里不是都写清楚了么,如果没写清楚学校自己好好反省。

反过来说,你们学校少了你照样转。我们大家也没有必要给你套什么道德的帽子,我觉得你能有这份心就已经说明一切了。

最后,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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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8 18:59:40
无良记者的断章取义使得王老师陷入到一场新闻闹剧中。
从报道可以看出,王老师的辞职信“有近1000字,写得非常感人。在辞职信中,王丽首先说到了对母校的感情:我喜欢母校,热爱母 校,这里有我尊敬的老师、热爱的学生,还有我热爱的教师事业,不想离开母校!但是,现在写下这封辞职信,却迫不得已……在辞职信中,王丽写道:“我今年30岁了,至今未找到合适的人生伴侣。蚌埠是个发展中的城市,社会氛围和我个人的活动范围有限,我很希望能改变一下环境,也许能解决‘找不到爱情’这一棘手问题。”
从这个描述,没有看出辞职理由有任何的问题,偏偏让记者搞成“为寻找爱情把学校告上法庭”,记者自己也说了“在诉状中,王丽并没有写“找不到人生伴侣”“找不到爱情”之类的原因,但她把这封辞职信作为证据交给了法官。”
真是GRID记者。
再看学校派出的法学教授李玉文,先是《合同法》,再是《公务员法》,你是法学教授吗?你站在讲台上不误人子弟吗?当然也可以理解,李教授是学校方的代表,是得了骨头的奴隶,自然要拿起皮鞭去抽打王老师一样的P民。但法庭是讲法的地方,一个法学教授,连《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都搞不清楚,或者是装着搞不清楚,你干脆去律师事务所作职业律师吧,别道貌岸然站在讲台上玷污“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名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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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8 18:59:57
chuxuezheah 发表于 2011-12-7 15:01
一楼的女博士王丽的注册时间为2011年12月7日,怎么出现“从本科开始就经常在这个论坛逛,对这里挺有感情的” ...
显然 这次用的马甲 小号  特意为澄清用的
以前的那个应该级别很高了吧  留着以后继续用啊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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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8 19:00:52
支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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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8 19:01:00
chuxuezheah 发表于 2011-12-7 15:01
一楼的女博士王丽的注册时间为2011年12月7日,怎么出现“从本科开始就经常在这个论坛逛,对这里挺有感情的” ...
估计是她想让大家知道她是谁。你自己不是也没有把你的真名字写出来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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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8 19:04:35
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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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8 19:06:51
jmwmc 发表于 2011-12-7 15:18
  看到“合同本身已经规定了违约责任,也就是说签订合同的那一刻,已经默许了如果我愿意承担违约责任,是 ...
不同意,既然是合同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的,学校也是要考虑别人万一不愿意的情况啊,从法律层面上讲没什么问题。 从道德层面上说,违约是不好,但是不要拿出道德出来吓唬人吧。签了合同就不允许别人有别的选择啦?当然,作为王丽是应该照顾学校感受的,这就是人情方面的事情了。

还有,骂人谁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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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8 19:10:29
理解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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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8 19:11:50
chuxuezheah 发表于 2011-12-7 15:01
一楼的女博士王丽的注册时间为2011年12月7日,怎么出现“从本科开始就经常在这个论坛逛,对这里挺有感情的” ...
有没有可能是这个事后新注册的马甲号码呢?可能不想暴露以前的号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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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8 19:12:58
王博士,你不会是自己炒作你自己吧?高实在是高!!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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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8 19:15:27
没啥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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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8 19:23:30
chieagle 发表于 2011-12-8 19:12
王博士,你不会是自己炒作你自己吧?高实在是高!!哈哈
呵呵 你这么说我能理解 可是 我炒作自己 为了什么呢 我又没有郎咸平的水平 也不想进娱乐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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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8 19:25:21
intohealth 发表于 2011-12-8 18:04
说三件事
我和我爱人是同一所大学研究生毕业的,普通的省本,我爱人是定向保送的,当时也和学校签约说 ...
还有这种学校,这个必须得顶,等死了变成厉鬼也要去咬死他。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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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8 19:27:35
非常支持王丽!有勇气有魄力!我深知现在的高校对于没有关系,没有官位的普通老师之吝啬,但是一旦你有所选择,他们就认为你有负于他们的区区几百元钱。什么忘恩负义,请问忘了谁的恩。难道对待一个在读博士,一个月发几百元还叫恩?敢问安财的教务处长,人事处长,一顿饭多少钱,哪个月没有几顿公款的吃喝,你们想过恩了吗?想过怎么报答学校了吗,我很佩服王丽。具体情况不清楚,但是希望不清楚现在高校内情的人,不要乱扣帽子。对于这样一个敢于站出来维权的博士要坚决拥护。我不知道中国现在还有多少博士因为顶着一顶博士帽子而忍气吞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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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8 19:29:35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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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8 19:31:15
rbzdsf 发表于 2011-12-8 16:47
市场经济,谈钱不伤感情,所以我支持你
仁兄太有材了,向你学习!王博士的选择没错的,如果从学校的角度出发,当然是人材损失,但学校人材济济,少一个也会有什么大损失的,对个人而言就不一样了!随便感慨下:此贴真的很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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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8 19:34:43
一直支持,为了幸福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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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8 19:46:39
  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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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8 19:50:47
走自己的路 让别人去说吧 但是要走正路 走对路 虽然不认识楼主 但是,希望楼主走好 好走自己的人生之路 来自远方的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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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8 19:53:04
jmwmc 发表于 2011-12-7 16:14
请卷到一边好么,熏到我了
jmwmc,好像是你先骂人的,熏到人的也是你呀,我得躲着你点,别弄脏了我的新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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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8 19:53:42
顺从自己的感觉,觉得对就去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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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rwy0728 发表于 2011-12-7 16:56
一个连爱情都解决不了的人,可悲
你不觉得你这句话非常非常的混蛋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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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less_way 发表于 2011-12-8 18:49
不是相信不相信的问题,我相信你说的是现实存在的问题
但是作为博士,你不可能不可能“爱情”“博士”辞 ...
不要恶意揣度别人,嫌疑不等于事实,而且人大论坛只不过是在这个专业小有名气的论坛,根本还算不上什么很热的论坛。去数一数如果想炒作,比人大更热更火爆,资讯传播更快的论坛有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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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8 19:55:46
哈哈,什么人都有,这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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