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设备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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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式起重机变更协议
甲方:郴州市众联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一、设备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安装调试、培训:
1、乙方所供整套设备是全新正品,且无任何权利瑕疵;设备设计、选材、制造的技术标准、质量要求,按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执行。
2、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设备质量保证期(下称“质保期”)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12个月,质保期内乙方负责三包(包修、包退、包换)。超过质保期,乙方有协助甲方对该设备进行维修,同时为甲方提供备件供应、技术支持等义务,相关费用另行协商。
3、设备的安装、调试由买方组织实施,乙方负责指导安装调试事宜,但因指导性错误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在安装过程中设备出现短缺、质量等问题,乙方应及时整改,若乙方整改不及时和
/或而影响甲方安装进度的,甲方有权自行处理,所发生的费用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相应损失直接从货款中扣
除。三、设备的包装应做到防雨、防潮、防震及满足长途运输和吊装的需求,有明显准确的起重、装卸标识、并保证设备质量不受影响能完好无损地达到交货地点。包装物不回收,包装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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