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住宅租赁合同
事项内容房屋租赁合同登记或备案指南
法律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
数量及方式
住宅租赁合同一式三份,非住宅租赁合同一式四份,要求租赁双方当事人持有效证件和相关申请材料到大工业区出租屋综合管理分所办理有关登记或备案手续。
条件房屋租赁当事人自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
10日内到租赁管理所申请合同登记或备案。
申请材料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第七条规定,租赁双方应提交以下资料:
(一)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产权
(使用权)的其他有效证件
(提供原件并留复印件
)(二)出租人、承租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律资格证明,包括:
1、单位①机构设立文件或营业执照
(提供原件并留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提供原件并留复印件
)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境外当事人的委托书应按规定经过公证或者认证
)2、个人①出租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律资格证明
(提供原件并留复印件
),如出租房地产用途作为住宅的,承租人为育龄
妇女(20至49岁),则必须提供经现居住地镇
(街道)计生部门查验合格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三)房地产委托他人代管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管人身份证明、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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