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数数论基础知识
一质数和合数
(1)一个数除了
1和它本身,不再有别的约数,这个数叫做质数(也叫做素数)。
一个数除了
1和它本身,还有别的约数,这个数叫做合数。
(2)自然数除
和1外,按约数的个数分为质数和合数两类。
任何一个合数都可以写成几个质数相乘的形式。
要特别记住:
和1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
(3)最小的质数是
2,2是唯一的偶质数,其他质数都为奇数;
最小的合数是
4。(4)质数是一个数,是含有两个约数的自然数
。互质数是指两个数,是公约数只有一的两个数,组成互质数的两个数可能是两个质数(3和5),可能是一个质数和一个合数(3和4),可能是两个合数(4和9)或
1与另一个自然数。
(5)如果一个质数是某个数的约数,那么就说这个质数是这个数的质因数。
把一个合数用质因数相乘的形式表示出来,叫做分解质因数。
(6)100以内的质数有25个:2、3、5、7、11、13、17、19、23、
29、31、37、41、43、47、53、59、61、67、71、73、79、
83、89、97 .
二整除性(1)概念
一般地,如
a、b、c为整数,
b≠,且a÷b=c,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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