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渠道销售合同
招商江湾城渠道销售代理合同
合同编号:委
托人:被委托人:签订地点:签订时间:
甲方:招商局地产(重庆)有限公司
乙方:经双方友好商谈,就甲方委托乙方非独家外场销售
招商江湾城在售房源,具体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代理项目
名称:招商江湾城
地址:江北区北滨一路
363号二.代理期限:
委托有效期限:自销售代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委托房源销售终止。
三.代理内容及标准:
1.委托销售房源:
委托的房源:
招商江湾城一期商业、二期住宅
,截止本合同签订日期未被认购的房源。
2.客户确认方式
1)乙方在向甲方推荐意向客户时,应向甲方出具《场外推荐客户确认书》(以下简称确认书)。《确认书》经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其作为结算销售代理佣金的依据之一。
客户确认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在甲方收到乙方出具的《确认书》之日前,如乙方向甲方推荐的购房客户或直系亲属(包
含配偶、父母和子女),在
1个月内从未现场到访与甲方取得联系并咨询本项目的情况(以甲方《
CRM系统》最后一次登记时间为准,且最后一次跟踪记录表达意思为“无购房意向”内容),甲方应确认该客户为乙方所推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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