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卖合作协议
甲方:深圳伟力表业有限公司
乙方:地址:地址:电话:电话:为扩大“诗诺格”的品牌知名度,提高市场占有率,在有效的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条款约束下,为甲乙双方赢得更大利益,避免合作过程中产生纠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拟定以下条款:
定义代卖:甲方按协商价格对乙方提供
产品用于指定地方出售,乙方参考甲方的统一零售价对产品
进行定价、
销售,乙方
按价格表上的代销
价支付甲方货款。
甲方收到货款后将相应产品配送至乙方处
。二、代卖
期限及内容
代卖地点:
代卖期限:
代卖产品:
深圳公司生产的“诗诺格”牌手表。
代卖费用:乙方售价与代销价之间的差额为乙方所得的代卖费用。
产品交付产品数量:根据
产品送货单据,明确
产品数量及相关配件,要求质量合格,配套礼盒
及说明书
齐全。送达时间:自
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工作日内
,甲方将
产品送至乙方指定代卖地点。
产品管理:乙方按送货收据对
产品进行验收及保管维护,并在
产品展示过程中,对
产品本身进行全面保护。
产品费用:甲乙双方根据送货收据明确
产品的相关费用。
产品归还:乙方在合同到期并不再
续约的情况下,一周内按
产品交付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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