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税收优惠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税收优惠有哪些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税收优惠有什么条件
?请看下面:
税收优惠适用的纳税主体条件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税收优惠政策适用的纳税主体主要是节能服务公司。
节能服务公司的认定应以《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对节能服务公司的定义为依据。
《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第
3.3条,对节能服务公司的定义是,“提供用能状况诊断、节能项目设计、融资、改造
(施工、设备安装、调试
)、运行管理等服务的专业化公司。”
营业税和增值税优惠未对节能服务公司提出具体要求。
这意味着,只要所实施项目符合通知规定的条件,节能服务公司均可享受营业税和增值税优惠。
对于企业所得税优惠,通知对适用的节能服务公司提出了企业注册资金、服务能力和专业人员等方面的特别要求。
通知要求注册资金不低于
100万元,这里的注册资金理解上应指实收资本。
对于服务能力,要求“能够单独提供用能状况诊断、节能项目设计、融资、改造
(包括施工、设备安装、调试、验收等
)、运行管理、人员培训等服务”。
这里的“单独提供”似乎应理解为能够提供完整的节能服务,而不是只能提供某一阶段某一项服务。
申请财政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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