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务公司合作协议
合作协议
甲方:常州民航航空客运销售中心
乙方:常州蓝天票务服务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与甲方合作出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权利与义务
1、本协议系甲、乙双方企业法人之间订立的协议受法律保护
2、甲、乙方应履行相关的权利与义务
第二条服务与承诺
1、甲方为乙方提供国内
bsp客票出票服务由乙方进行销售;
2、甲方向乙方提供民航凯亚
eterm
电脑查询系统一套
,查询配置仅限乙方单独查询、订座使用不得泄露帐号挪做它用一经发现乙方违规操作甲方有权立即收回配置并立即与乙方终止合作;
3、甲方给予乙方所有航空公司代理费基数统一为
4%(百分之四);
4、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际航协的相关规定和各航空公司的运价规章、座位管理及其他销售规定否则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
5、乙方所属负责人与甲方人员联系此人行为代表公司行为而非个人行为;
6、乙方在销售过程中需按照常州民航的返扣情况办理不得扰乱
当地销售市场;
7、乙方按本协议的约定及时付款
第三条结算与付款
1、退票将按各航空公司客规办理;
2、结算方式:乙方须在出票当天向甲方付清全额票款
3、代理费支付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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