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合同范文
合同利益类型比较
作者:张鸿鹏
单位:太平洋世纪律师事务所
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实践中什么是可得利益呢?欲说明可得利益,必须明白当事人在合同关系发展的不同阶段会涉及到哪些利益,这些利益与可得利益有什么关系。准确把握各类型合同利益的内涵及其关系,将有助于当事人针对性的解决不同合同
纠纷。笔者结合最高
__《关于审理买卖合同
__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及有关理论试图解决律师在合同业务中尤其确定诉讼请求时遇到的一些实际困难。
一、利益类型及界定
在交易关系发展的不同阶段,主要会涉及返还利益、信赖利益、固有利益、履行利益以及可得利益等不同的利益类型,各合同利益的内容散见于我国《合同法》、《民法通则》和相关司法解释中,现逐一归纳列举如下:
(一)返还利益
关于返还利益,在我国《合同法》上主要表现为两种类型,第一种是第五十八条规定的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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