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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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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重性
云南省精神
四、服务要求1、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要配备接受过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相关培训的专(兼)职人员,开展重性精神疾病相关健康管理工作。2、与相关部门加强联系,及时对辖区内新发现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填写“昆明市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登记表”(附件1),对确诊的、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建立“居民个人健康档案”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个人信息补充表”(见附件2),并按时更新。3、要提供每年至少4次的面对面随访(至少每季1次),填写《重性精神疾病患者随访服务记录表》(见附件3)。随访中,如发现患者死亡或者外出打工、迁居他处、走失等原因,或者连续3次失访,基层医疗卫生
一、服务对象   辖区内诊断明确、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  常住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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