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机关工作人员岗位目标管理考评方案(讨论稿)
乡镇机关工作人员岗位目标管理考评方案(讨论稿)
一、考评依据
根据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及镇党委、政府确定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和完成情况。
二、考评办法
1、考评总分为
200分。其中:共同目标
40分,各办公室全体岗位工作目标
160分。2、单项工作在全县的年度考评中获前一、二、三名或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责任办公室每人
10、9、8分,如在全县年度考评中排位倒数一、二、三名的,分别扣责任办公室每人
10、9、8分。各分管工作在主管部门考评中获前一、二、三名或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责任办每人
5、4、3分。如排位倒数一、二、三名的,则扣责任办每人
5、4、3。分管工作受到多部门奖励或排位倒数的则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兑现。
3、岗位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若受到通报批评(以县四套班子、县“两办”或主管部门的文字通报为依据),每次扣责任办
2分。4、本方案考评分核算到各办公室,个人记分由各办公室根据办公室人员的工作优劣确定。档次差距不得少于
5分。不允许搞平均主义。
三、奖惩办法及其他
为了增强工作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对纳入考评的所有干部职工,逐月 ...
附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