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王村镇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王村镇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本镇重要文物古建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结合王村镇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镇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王村镇发展的总体规划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
第三条:本镇消防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镇政府领导下的逐级消防责任制
第四条:镇政府应设立由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有关人士组成的消防安全委员会各行政片区、各驻镇单位和文物保护单位均应成立消防工作领导小组或指定专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
第五条:镇区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制止违反消防安全法规和规定的行为、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和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第六条: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普法安全教育规划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消防意识
第七条:镇区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有关消防法规和本规定
第八条:在王村镇区内生产、储存、运输
或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到公安消防机关办理消防安全审批手续必须落实相应的通风、防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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