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委托管理合同
甲方:乙方:成都
途宿公寓
管理有限公司
使用对象:
业主甲方(委托方):
居民身份证号码:
住所:邮编:联系电话:
代理人:
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住所:
代理人邮编:
代理人联系电话:
乙方(受托方):
成都途宿公寓
管理有限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地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提供物业经营、
管理服务(下称“托管经营”或“托管”)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托管物业(房屋及附属设施)概况
托管物业位于
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区/县青霞镇分水社区
路幸福公社
小区号楼单元号房,房型为
房厅厨卫,权属证书编号(或经
成都市大邑县
商品房预售网上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为
,权属证书
所登记的所有权人为
,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业主)
托管物业须按照四星级以上酒店客房标准装修,并至少包括下列附属设施:
电器类:电视机、机顶盒、冰箱、空调、洗衣机、组合式厨房设备、热水器。
家具类:沙发、茶几、餐桌、餐椅子、电视柜、衣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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