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营销案场物业服务委托协议
委托方:
青岛万科银盛泰房地产
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丁长峰
地址:青岛市文阳路与兴阳路交界处
电话: 0532-88257555
受托方:北京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谢炜
地址:青岛市城阳区兴阳路 417号
电话:0532-66791222
就甲方委托乙方对
万科城市花园
项目部实行管理
服务,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一、服务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对项目部办公室及办公区域进行管理
服务(包括公共场地、共用设备设施维护保养、保洁、安全管理等
)。二、委托期限:
2010
年1月15日至2010年12月31日。三、服务费用结算标准:
(一)人员费用结算
原则:按服务人员数量及人员岗位收费标准结算,
若有人员变动以双方书面确认为准。
1、各类岗位人员服务收费标准如下(不含管理酬金):
单位:[人民币] 元/月/人
注:以上工资标准所对应的出勤时间为:
1)、安全员:每月休两天(平均每月固定双休加班
6.67
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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