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占用补偿合同
甲方:关口镇江北村委会(法人代表:)
乙方:江北村一组村民
因关口区域敬老院建设的需要需征用乙方土地在镇、村干部的主持参与下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在双方自愿同意的基础上土地征用补偿事宜达成以下协议条款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征用土地的地点、面积、地类
被征用土地位于关口镇江北村一组小地名:吕家塘面积亩其中旱平地亩旱坡地亩用材林亩退耕还林地亩
二、征用土地四至界畔
东齐:南齐:西齐:北齐:三、土地征用补偿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二十九条和《陕西省征用占用林地及补偿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参照西康二线工程建设征地拆迁方案结合实际给予一次性补偿旱平地征用补偿标准为元
/亩旱坡地征用补偿标准为元
/亩用材林转让单价为元
/亩(含林木补偿费)退耕还林地征用补偿单价元
/亩土地征用补偿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及地面青苗补偿费地面零星树木及附属物补偿标准:特大果树元
/根盛果树元
/根初挂果元
/根未挂果元/根果树苗为元
/根成材树元
/根未成材木元
/根挂果经济树元
/根经济幼树元
/根宅基地元
/亩水窖元
/口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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