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培训协议
甲方:宁夏维尔铸造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石嘴山市阳光育才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互利合作的原则,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培训
金属铸造工
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于
2016
年4月27日——2016
年5月16日为其培训
金属铸造工
,乙方接受委托负责培训甲方人员。
二、甲方责任与义务
1.负责组织
本企业员工
参加学习,人数不超过50人,多于50人将根据情况,适当增加培训费。
2.支付本期讲课费,教材费,场地费,管理费等培训费用共计人民币34万元,开班前3天一次性支付全部培训费用。
3.安排一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该培训班的管理事宜。
4.,培训期间,甲方负责督促学员遵守乙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因甲方学员违反乙方的规章制度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二、乙方责任与义务
1.乙方按双方达成的培训方案(见附件)组织培训。
2.派出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
相关专业
职称的教师授课
。 3.每门课程开课前,乙方免费为甲方每位学员配备一本教材,无合适的教材配备一本参考书。
4.提供教学场地,即一个标准班的专用电教教室。
...
附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