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岚皋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为建立健全自然灾害应急响应机制,提高灾害救助应急能力,规范救灾救助工作,建立健全突发重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和运行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灾区群众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和发展。依据中华人民
__《宪法》、《突发事件应对法》、《防洪法》、《防震减灾法》、《气象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公益事业捐赠法》及国家有关救灾工作方针、政策和原则,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凡本县境内洪涝、干旱、冰雹、雪灾、低温冷冻、高温热浪等气象灾害,地震、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及其他突发公共事件达到启动条件的,适用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最大限度
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2、政府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
;3、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4、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团体的作用。
二、启动条件
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启动本预案。
(一)本县行政区域内,发生洪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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