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政治必修二政治生活复习提纲
第三单元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第五课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1、★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
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它们构成了我国国家权力机关的完整体系。
人民代表大会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
我国的国家机构包括:国家元首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我国的国家机构中居于最高地位,其他中央国家机关都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3、★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
4、人大代表的产生: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我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民主选举(直接和间接)产生。
5、★人大代表的职责:
①权利:人大代表享有审议权、表决权、提案权和质询权;
②义务:人大代表应该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接受人民监督。
6、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我国的政体(政权组织形式)
①含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由人民选举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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