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病理科规章制度
一、病理科工作制度
总那么1. 临床科室所取活体组织标本,应使用
适宜的容器盛装并及时
用10%中性福尔马林
溶液充分
浸泡固定
,写明科别、姓名、性别及年龄,连同申请单一并及时送病理科
。申请单必须由临床医师逐项填写清楚
,如妇科标本须填月经史;骨标本等应填写影像学所见或将影像片给病理医师参考
〔准确的骨病理诊断要靠临床、病理和影像学三结合
〕,送检医师签名。
2. 临床医师
且勿自行切开
、留取或任意翻转送检的大标本及脏器
,不得提前将病灶挖出,确保所送检材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检查性
。如双侧器官的肿物切除或两个以上部位的标本,需分容器盛装或
分别标记清楚;如有特殊需要注意的病灶、切缘等,请予以明显标记,以防出现
过失。要求冷冻切片者,应在
术前一日与病理科联系
〔有“术中冷冻切片病理诊断知情同意书
〞签字制度的单位,要协助病理医师做好签字工作
〕。3. 各临床科室送检的细胞学标本,须保证新鲜;涂片标本应立即固定后送检。盛标本的容器必须洁净,严防污染,以免影响诊断。
4. 病理科接收标本时,要
严格核对申请单
各项填写是否齐全,标本与申请单记录
是否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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