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落实根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7号)、《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十条禁令”》(安
监总煤装
[2011]182号)
第一条“必须建立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制度。瓦斯浓度超限必须停电撤人、分析原因、停产整改、追究责任”的规定
精神。进一步
加强煤矿“一通三防”管理,控制
瓦斯浓度超限
,以瓦斯实现
“零超限”为目标,促进煤矿瓦斯防治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坚决杜绝重特大瓦斯事故、遏制较大瓦斯事故、减少一般瓦斯事故,特制定
中汇煤矿瓦斯“零超限”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从两个方面落实安全生产年工作要求。一是围绕建立“通风可靠、监控有效、
供电安全、
管理到位”,着力解决通风系统、监测监控、
供电安全、
现场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重大问题和突出问题。二是强化煤矿瓦斯治理,严格
瓦斯浓度超限
分析处理制度,有效控制和减少
瓦斯浓度超限
次数,杜绝煤矿瓦斯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
(一)建立健全瓦斯治理工作体系。在“通风可靠、监控有效、管理到位”三个方面下功夫。通风管理要达到系统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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