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源工程验收规范
机房环境和安全
机房建筑,装修已完成,并符合工程设计需要,机房不得漏水,渗水,墙体,地面严实,能阻挡小动物入内。
机房地面平整,水平误差每米应小于
2mm,地槽,预留孔洞,预埋钢管,螺栓等位置、规格应符合设计和设备安装要求。地槽盖板应严密,坚固,地槽
内不得有渗水。
机房内通风,取暖,空调等设施完好。室内温,温度应满足设备运行要求。
市电已引入机房,照明系统应正常使用。
蓄电池室安装位置及要求,应满足工程设计要求。
油机室设置和系统安装要求,以及采取隔音和减震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
电力室,电池室,
油机室等建筑应符合
YD 5002-
《邮电建筑防火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
机房内必须配备有效的消防灭火器材和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机房内的装修材料必须采用
非延燃材料,预留洞孔和地槽盖板应由
非延燃材料制作。
机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配电、换流设备
安装的设备和主要材料的型号、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并
有厂验合格证
、入网许可证。
设备结构无变型、外表无损伤,指示仪表、按键和旋钮、机内部件无碰损、卡阻、脱落、损坏。
室内电缆走线架安装位置、规格、长度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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