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鄂建[2011]79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为规范质量监督管理行为,落实各方主体质量责任,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号),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制定了《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二○一一年十二月一日
附: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质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统称主管部门)质量监督管理行为,落实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质量检测等单位质量责任,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湖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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