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堆场租赁协议书
出租方:(简称甲方)
承租方:(简称乙方)
为了充足利用港内堆场资源和满意乙方煤炭中转的需要就煤堆场租赁事宜,甲乙双方在公平、自愿、有偿、协商全都的基础上,甲方同意出租港内部分堆场予乙方,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订立本合同。
一、堆场位臵,经二路东侧及纬五路北侧的煤炭中转存储堆场,面积为平方米,租赁期限为
__年,即自
__年______
月______
日始至__年______
月______
日止。二、租金计算方式
每年每平方米场地租金与乙方在嘉港通用码头分公司外海码头煤炭中转总量相挂钩,年总中转量达
15万吨以上(包括
15万吨),每年每平方米场地租金为
30元,共计人民币元;年总中转量低于
15万吨,每年每平方米场地租金为
35元,共计人民币元。年总中转量从本协议生效当日起开头累计计算。
三、租金付款方式
本协议生效后
15天内乙方需支付甲方场地租金,先按每年每平方米
30元计收,共计人民币元。若年总中转量低于
15万吨,则在本合同到期前
7天内,场地租金按每年每平方米
35元计收,付清余额人民币元。
乙方可以通过银行转账或现金方式支付租金,如乙方未按期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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