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县人民医院新院地热源水井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协议书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砀山县人民医院新院地热源水井工程
工程地点:
砀山县人民医院新院
工程内容:
砀山县人民医院新院地热源水井工程
资金来源:
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施工地热源水井共
27口,单口水井井深
160米。合同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90天(从甲方发出开工通知开始计算工期)。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承诺、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标准
合同价款(暂定)
金额(大写):
安全施工
在施工完成本合同工程及其工程保修的整个过程中,乙方应遵守国家、安徽省和宿州市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如果由于乙方未能对安全文明生产采取必要的措施而导致发生于此有关的人身伤亡、罚款、索赔、损失补偿、诉讼及其他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每完成一口水井,洗井完毕,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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