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标准集团公司煤矿生产现场安全设施、设备的治理,依据国家相关安全设施、设备相关标准和要求,制定本制度。
其次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煤矿安全设施、设备的治理。
涉煤二级公司及煤矿要依据集团公司煤矿安全设施、设备治理制度制定切合实际的相关制度。
其次章 安全设施、设备概念及范围
第三条 安全设施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危急、有害因素
掌握在安全范围内,以及削减、预防和消退危害所配备的装置(设备)和实行的措施。煤矿开拓与开采过程中顶板治理、矿井通风、瓦斯防治、粉尘防治、防灭火、防治水、电气提升运输、安全监控、矿山抢救保健
和紧急避险六大系统等相关的安全设施、设备。
第三章 安全设施、设备治理方法
第四条 安全设施、设备的设计必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技术标准、煤矿安全规程。
第五条 安全设施、设备必需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
第六条 煤矿井下安全设施、设备凡属矿用安全标志产品的必需具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第七条 安全设施投运前,结合实际制定相关安全设施、设备的安全
操作规程,准时贯彻到位,操作人员要把握安全设施、设备的工作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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