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社科办的解读——十、申报课题的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不可再作为成员申报其它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申报。在研国家社科基金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以结项证书标注日期为准)负责人不能申请新项目。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其他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其他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认真审核把关,如违规申报,所在单位将被通报批评.详细内容参考广东社科规划办
http://www.gdpplgopss.gov.cn/ghgztz/20111216001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