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提质改造项目
土地清查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
,推进垦造水田工作,确保非农业建设实现“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土地清查服务事宜
达成一致意见
,签订本合同,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土地地域
分布本次现有耕地提质改造项目涉及
的土地清查范围分布于
辖区内,项目建设总规模约为
亩。第二条 具体服务
事项乙方服务事项包括:
1、根据
《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配合
当地县级
国土资源、农业、水利、财政等部门开展现有耕地提质改造项目的实地踏勘选址;
2、在当地县级国土资源部门、镇级政府及村委会的
配合下,
开展已选地块的土地权属现状、地籍现状、土地利用现状、耕地质量等级等调查工作,
形成土地清查
报告,就土地权属予以造册登记,绘制地籍图、土地利用现状图;按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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