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现金收购
重大资产的
程序流程1.公司股票停牌
(一般不超过30日)
(1)申请时间:交易日15时至17时之间;
(2)办理首次停牌申请事宜后5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递交
《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登记表》
及以及重大资产重组交易进程备忘录
;2.在停牌5个工作日内
标的公司履行内部决策程序
。3.上市公司首次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应当在召开董事会的当日或者前一日与相应的交易对方签订附条件生效的交易合同。
4.召开董事会,
董事会作出决议,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向交易所递交并
公告重大资产重组预案,
独立财务顾问
发表核查意见
。(若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已经董事会
审议通过,但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审计和评估工作正在进行中。
则上市公司在相关审计、评估完成后,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摘要,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其他未决事项,并就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标的资产经审计的历史财务数据、资产评估结果将在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5.在承诺的最晚复牌日五个交易日前向
交易所报送重组预案或重组报告书材料。报送材料应当不少于纸质文件和电子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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