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
贮存管理制度
1目的为加强公司危险废物的管理,防止污染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危险废物贮存相关管理
3 管理内容
3.1危废仓库必须由专人管理,其他人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库内,防止危险废物流失.危险废物储存点不得放置其它物品,应配备相关的消防器材、应急器材及危险废物标识。
3。2危险废物的标识必须符合
《环境保护
图形标志
—固体废物贮存(
处置)场标准。
。3。3建立危险废物台账,如实记载危废的种类、数量、
贮存流向、处置等。
3。4各部门(车间)应及时派专人将所产生或者入厂的危险废物送入仓库或指定区域,不得乱存、乱收集.
3。5贮存、转移危险废物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防止混合收集、贮存、运输、转移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
3。6收集、贮存、转移危险废物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防止混合收集、贮存、运输、转移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
3。7贮存危险废物时严格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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