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江西建工第三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兰州新区瑞玲名郡项目5#、6#、9#、10#、11#、地下车库工程
项目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为规范建筑工地食堂的饮食制作行为,有效预防和控制集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切实保障建筑业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建筑工地食堂应符合以下卫生要求
1、建立健全的卫生管理组织和卫生档案管理制度
1。1施工单位负责人为工地食堂的卫生责任人,全面负责工地食堂的食品卫生工作.每个工地食堂还要设立专职或兼职的卫生管理人,负责工地食堂的日常食品卫生管理工作和卫生档案的管理工作。
2.1档案应每年进行一次整理.档案内容包括申请卫生许可的基础资料、卫生管理组织机构、各项制度、各种卫生检查记录、个人健康证明、卫生知识培训证明、食品原料和有关用品索证资料、餐具消毒自检记录、检验报告等.
2.严格做好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工作
2.1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到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体检单位进行体检,取得健康证明才能上岗.发现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患者应及时调离。从业人员每年体检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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