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房地产出租合同
依据《民法典》、《上海市房屋租赁条
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公平、自愿、公正和老实信誉的基础上,经协商全都,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地产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房屋情况
(一)房屋根本情况
1、产证编号:
2、权利人:
3、房屋座落:
4、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甲方作为该房屋的房地产权人】代管人】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
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已】未】设定抵押。
(三)该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运用范围、条
件和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备、装备状况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备的内容、标准及需商定的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分别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加以列明。
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用途
(一)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
____________
运用,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运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二)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而未核准前,不擅自转变上述商定的运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一)甲乙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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