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全技术交底
1、整体提升架应按建设部《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及施工方案搭设,且必须通过当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检测、验收,方可使用。
2、架体高度不应大于5倍楼层高;架体净宽度不应大于1.2m;直线布置的架体支撑跨度不应大于8m;折线或曲线布置的架体支撑跨度不应大于5.4m。
3、整体式升降脚手架架体悬挑长度不得大于1/2水平支承跨度和3m,单片式附着升降脚手架架体的悬挑长度不应大于1/4水平支承跨度。升降和使用情况下,架体悬臂高度均不应大于6m和2/5架体高度。
4、竖向主框架必须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的定型框架,以提高架体的稳定性,不得使用钢管扣件等脚手架杆件组装。
5、主框架、水平梁架的各节点中,各杆件的轴线应汇交于一点。
6、按一般架体要求设置剪刀撑,但应将竖向主框架、架体水平梁架和构架连成一体。
7、架体结构在以下部位应采取可靠的加强构造措施:①与附着支承结构的连接处;②架体上升降机构的设置处;③架体上防倾、防坠装置的设置处;④架体吊拉点设置处;⑤架体平角转角处;⑥架体因碰到塔吊、施工电梯、物料平台等设施而需要断开或开洞处等。
8、防倾装置应用螺栓同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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