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品运输车辆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车辆设备安全管理分支机构、部门、安全员、驾驶员实行 四级管理。
(二)主要内容是监督实施强制车辆保养检查,适时修理,设施 设备齐全有效,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三)车辆设备安全检查包括日检、周检、月检、二次维修大修 竣工工厂检查、季节性维修竣工检查和长途车辆发车前检查。
(四)驾驶员应当每天在出发前、行驶中和收到车辆后对车辆进 行日常检查。车辆管理人员应当按照《汽车日常保养
工程规定》的要 求,每周对车辆进行一次统一检查。公司按照《汽车一级维护作业项 目和技术要求》的规定,每月对车辆设备进行一次统一检查。
(五)催促车辆按时到当地认证的综合性能检测站进行综合性能 检测,确保车辆技术水平在一级以上。
(六)检查车辆招牌灯是否有效,及时更换损坏的招牌灯,并定 期检查车载消防、安全等防护设施和设备。
(七)建立车辆安全管理奖惩制度,对在车辆设备维修、检测、 技术管理等方面有成绩的人员进行奖励;对车辆设备管理混乱、车辆 状况恶化和安全性能不佳的管理部门和人员,予以
处分。
附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