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6兰州市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说明:一、本收费标准适用范围为兰州市近郊四区住宅小区。
二、本收费标准主要适用于《兰州市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的“不具备协商议价条件”的情形。
三、按《兰州市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具备协商议价条件”的,按双方协商议价约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具备协商议价条件”协商的临时机动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对计时计费可不执行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超过24小时重新计时累计计费的原则,但规定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的必须严格执行。
四、所有住宅小区必须在车辆入口和停车场地醒目位置设置《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公示牌》。公示牌样式详见附件7。
五、按规定占用业主共用(有)场地开展机动车停放,车位使用(租赁)费用收入归全体业主共有,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及业主大会决定的使用范围。本收费标准中包含:
1、占用业主共用(有)场地的露天停车位,临时停放收费的40%、业主自有车辆包月计费中的车位使用费;
2、城市道路规划红线外与建筑物外缘之间的场地,如属于业主共有的开放式场地,经批准划设为临时停车场的,临时停车收费的40%、非业主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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