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与生活》第三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第二框 有约必守 违约必责
民间有句老话,“从南京到北京,买的没有卖的精”,可是王长义和王长信兄弟二人一直不那么“精明”。 有一年7月,村民王腾云把60多吨小麦陆续送到王长义与王长信的收购点。王腾云连粮食价格都不问,卸下小麦就走。到了8月底,孩子开学急需钱。家里人埋怨王腾云当时也不算算账,至少心里有数,王腾云却一点也不担心。果然,王腾云拿着粮本跟两兄弟一对,粮价从7月每斤1.2元涨到了1.3元,不仅没亏钱,还“多赚”了不少钱! 兄弟二人与粮食打交道30多年,从不短斤少两,一诺千金、童叟无欺,30多年铸成“信义”金字招牌,靠着这份“有约必守”的精神,二人事业蒸蒸日上。他们因此也被中宣部和国家发改委评为全国十大“诚信之星”。
一诺千金重——从“诚信之星”说起……
“空口无凭”未必正确,“立字为据”确有意义。
PART 01
一诺千金重在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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