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王紫雾)1月6日,证监会就《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0号——创业板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1年修订)》(下称《创业板年报准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创业板年报将被要求增加利润分配政策、最近三年股利分配、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等信息,同时强化非财务信息披露。
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考虑到创业板上市公司行业新、模式新等特点,上市部将与深交所考虑出台针对具体细分行业的信息披露指引。
《创业板年报准则》要求创业板公司在年报中新增利润分配政策以及最近三年的股利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现金红利分配情况等内容。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证监会对于促进上市公司分红的主要做法是“重在引导”,对于具体要分红多少并无要求。
同时,《创业板年报准则》要求公司披露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以及公司报告期内自查内幕信息知情人涉嫌内幕交易的情况等内容。
证监会表示,由于创业板公司存在行业新、技术新、模式新等特点,普通投资者理解难度加大,因此《创业板年报准则》要求公司在披露核心竞争能力、风险因素、研发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等非财务信息时,尽量进行量化分析。《创业板年报规则》鼓励公司披露管理层在经营管理活动中使用的各种关键业绩指标,要求公司在分析讨论核心优势、研发投入、风险因素时,提供必要的财务数据予以细化说明。同时,分析公司的外部环境、市场格局、风险因素时,应有针对性、突出重要性。
此外,根据《创业板年报准则》,年报摘要部分被大幅度简化。在摘要中着重披露投资者最关心的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方面内容。如会计政策变更、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变化等事项,如本期未发生,则无需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