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营网综合报道】受康菲漏油事件影响,河北省唐山市乐亭县的海产品养殖户蒙受巨大损失。事后29名海产品养殖户对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和中海油发起诉讼,要求赔偿养殖海产品损失人民币约2.3亿元、鉴定费用人民币703.72万元,并承担案件的诉讼费用。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1月10日晚间表示,其母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于2012年1月10日收到天津海事法院发来的应诉通知书。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表示,公司已就相关事宜咨询其法律顾问意见,如上述事宜有重大进展,将及时公布信息。
此案因为成功被天津海事法院受理立案,被认为是渤海溢油索赔第一案,另外几起渤海沿岸渔民养殖户诉讼均尚未获得立案。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河北乐亭29名海产品养殖户,把康菲和中海油双双告上法庭。而在去年11月11日国家海洋局公布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原因调查结论时,仅把康菲公司列为责任事故的主体。当时海洋局称,作业者康菲违反总体开发方案,制度和管理上存在缺失,由此导致重大海洋溢油污染责任事故。
在另外一起诉讼请求中,河北省乐亭县养殖经营者李学志等107人向天津海事法院提出对康菲的环境损害赔偿请求,涉及赔偿金额达4.9亿元人民币。这起诉讼里,被告仅为康菲公司,没有中海油。
专门研究环境侵权法的律师夏军告诉财新记者,他对同时起诉康菲和中海油两家的做法表示赞成。
夏军说,海洋局的事故调查结果主要针对事故成因,而不是对环境污染责任的认定,涉及到赔偿责任,中外双方责任必须要同时追究。“两家一起告更合适,因为中海油和康菲不是连带责任,如果是连带责任,那选择性地告一个,另一个也得埋单。但是我认为中海油和康菲是独立赔偿责任,如果只告康菲,那康菲只承担它那部分的责任。”
中海油总公司曾在2011年12月29日向中国民政部申请成立“中国海油海洋环境与生态保护公益基金会”,首期资金5亿元人民币。
康菲公司也在去年9月公布成立渤海赔偿基金和环境基金,康菲明确表示赔偿基金将为2011年6月蓬莱19-3油田事故造成的损失提供合理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