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切实地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依照公司《工艺(操作)规程》、《安全技术规程》、《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消防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防火防爆防尘防毒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作业及票证管理制度》进行实施,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安全生产持续稳定的良好局面,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重大危险源的生产和储存场所的安全管理。
三、辨识标准
1、危险有害因素应定期采用
LECD
方法进行辨识和评估.
2、重大危险源的确定按《重大危险源辨识》(
GB18218—2009
)进行辨识。
四、重大危险源安全责任制
(一)公司主管安全生产管理职能的部门:安全环保部。其安全职责为:
1、定期获取有关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及时在公司内部进行发布宣传。
2、定期更新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系统,严格划分范围,不断完善预测、预警、预案工作,对直接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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