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汽车金融服务实施方案
一、优化汽车使用环境
推进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积极支持新改建老旧小区等停车设施, 鼓励建设地下停车场和立体停车设施,结合实际施划一定数量的路内 停车泊位。对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停车场用地,采取划拨方式供
地,不符合的,依法实行有偿使用或取得。对新建独立占地的、经营 性的公共停车场用地,同一宗用地公告后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可 以协议方式供应土地。供应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 营性用地配建停车场用地的,应当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供地。 鼓励以弹性年期出让、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赁结合方式供应停车 场用地。在有条件的城市道路、广场、公园绿地等公共设施地下建设 停车场,以出让等有偿方式供地的,可按地表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价 格的一定比例确定出让底价,具体比例由市、县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 况确定,并向社会公示。
加大汽车文化旅游
工程用地支持力度。鼓励各地
开展汽车越野、 露营等户外休闲体育运动
工程;支持汽车运动赛事、汽车自驾运营地 等建设
工程用地需求。对自驾车旅居车营地的特定功能区,使用国有 未利用地的,在不改变土地用途、不固化地面的前提下,可按原地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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